歐洲產品品質認證為法語"CONFORMITE EUROPENDE"的簡稱,其意為「符合歐洲標準」。為歐盟有關單位依照 EEC 協定第 100 條 b款中的法規來擬定,以約束所有歐盟國家均必須將歐盟指令的目標納入國家法律。故CE標誌產品符合歐洲經濟區域(EEA)會員國共同確立和實行的一套標準,也是貴公司的產品進入歐洲聯盟(EU)的強制性護照。

 

立法精神在保健、安全及其它方面設立規則,以確實的保障:

 

1.產品必須不妨礙健康、不危及環境及消費者,才可以在市場上流通。
2.在某個歐盟國家合法上市的產品,也可在其他會員國銷售。

 

 

 

在歐盟市場“CE”標誌屬強制性認證標誌,加貼CE標誌,表示貴企業的産品符合有關歐洲指令規定的合格聲明,可在歐盟各成員國內銷售,無須符合每個成員國的要求,從而實現了商品在歐盟成員國範圍內的自由流通。為聲明符合規定,認證工作須由獨立第三方認證機構機構執行。測試實驗室及認證機構也必須經過正式授權,或是經過認可的委託機構監督下「認證」。不符合相關指令的產品,可能會造成許多問題,因此我們建議由第三方認證機構測試。

 

 

 

目前強制 CE 的國家有歐洲經濟區 ( EEA ) 的 18個國家,其中歐盟國家除原 15 國 外,在 2002.12.13 通過 10 個新國家加入,表示此 10 個新國家開始要適用 CE標誌、規定,10個國家為東歐的匈牙利、波蘭、捷克、斯洛伐尼亞、斯洛伐克、拉脫維亞、立宛陶、愛沙尼亞、及南歐的塞浦路斯及馬爾它,在 2004年將討論土耳其之加入,2007 年將討論保加利亞及羅馬尼亞之加入。

 

 

註:若貴企業需要CE認證外,GS、UL、CSA、VDE、TUV…等更詳細的產品安全認證資料,請e-mail與我們聯絡,將24小時內回覆
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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